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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沒有重大的社會變革,相信制度文明與社會進步都不會整體向前推進,現代社會,人類文明的進步倒是具體個案不斷掘進與滲透所積累的成果。每天刷新網頁尋找社會熱點,水過地皮濕只會瓦解輿論的力量,所有的故態復萌無不是民間力量集體追逐不斷翻新的“熱點事件”分散化的結果。對於弱者,唯一所能做的就是在無力中堅持,否則唯餘隱忍的怨尤,無助的嘆息,這個世界,仍然終還是我們最初看到的樣子。
  好像彩排過一樣,何香久委員前不久剛剛曬出“為基層公務員加薪”的提案,話音未落,楊小平先生便隱去了“基層”直接成為“為全國公務員加薪”,楊士秋委員接過接力棒,高山仰止地宣告“公務員加薪勢在必行”,並“責成有關部門調研”。三位委員的身份分別是,公務員,公務員,公務員。短短幾天的時間,群眾還在摸著公務員的“薪水過河”,領導卻已經在調研的路上,誰見過“有關部門”如此高效過?曬財產的“陽光工程”,多少年了為何還按兵不動?
  我這幾天在看央視的“一錘定音”鑒寶節目,深有感觸。這個節目的程序是,先有“寶主”報出寶貝的底價,三十秒時間誇寶,然後現場嘉賓根據寶貝的價值,要不掄錘砸價,要不競價拍寶。這叫我想起,委員們關於公務員加薪的提案(話題):何香久委員說“基層公務員很辛苦,工資很低,應該漲薪”這大約是從寶貝的實用性和適用性上“誇寶”的;到了楊小平委員“不能低薪又高效”“精英人才會流失”云云,大約是說“寶”們,不但一個個胎體雍容,旋切有度,胎釉還都是琅琊彩的,有清華的包漿,北大的落款”。
  好吧,不論這“寶”值一個什麼價錢,你不說個底價讓人如何舉牌、下錘?公務員工資不是不可以漲,而是為什麼不可以曬?想漲工資,沒問題,先曬出來,參照各地平均水平,假如真的偏低,為什麼不可以漲?一提曬工資便沉默不語,一說漲工資便哭窮叫累,有圖有真相,用事實說話——先亮出底牌的東西南北風,當然還有各種福利的一二三四餅,假如真的慘不忍睹,好,全國人民讓你“糊”一把。假如總體收益很高,掄錘砸價也是情理之中。這些若做不到,漲工資又從何談起?輿論對公務員漲工資反應如此強烈,這些在路上的“調研者”可有一絲起碼的敬畏?
  政府是靠納稅人供養的,按照現代民主政治的常識,公務員無非就是人民群眾的“雇工”,誰見過“雇主”不但不知道“雇工”的薪水,而且“雇工們”一合計說漲就能漲了的?誰見過“雇工們”一商量就把主人的東西拿來做福利的?
  1789年,美國議員們的日子不好過,要漲工資,苦苦等了203年才被法律確認,這就是關於國會議員薪金變動的《第二十七條憲法修正案》。法律規定極其嚴苛,要漲工資,首先要經過代表人民的參眾兩院三分之二多數的批准,然後還要由全國超過四分之三的州議會批准。這還沒完,美國法律規定“利益迴避”制度,即“誰提出漲工資,不給誰漲工資。”而是從下任開始受益,這就避免了公務員利用手中的權利為自己謀取私利的可能(據《中國改革報》劉植榮)
  話也不多說了,願我們“漲薪調研團”一路走好……
  文/毛之魚  (原標題:漲薪調研已上路,曬薪調研何時出發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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